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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

加入时间:2016-09-11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按照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省的总体安排,为确保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经省政府2016年8月5日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6〕3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

  今年4月末,省委、省政府领导与住建部、国开行领导就确立我省为全国综合管廊试点省达成一致,经过多方协调沟通,最终于7月初在北京签署了《通化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省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我省领导高度重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省建设工作,朝鲁书记多次过问工作进展情况,超良省长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多次调度并听取汇报,并做出明确具体指示,明确要求:要抢抓国家把我省列为试点省的重大机遇,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我省民生建设的重大工程、实施投资拉动的重点工程,高位统筹、科学谋划、强力推进、务求实效,确保走在全国前列,确保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吉林模式。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27号)等文件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此后,多次组织召开城市政府和相关企业参加的座谈会,权威专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和风险评估会,广泛听取意见,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7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终印发此文。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步骤、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五方面的内容。重点提出了以下实质性举措:

  (一)科学编制规划。建立建设项目储备制度,明确2016—2020年滚动项目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二)划定建设区域。今后,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开发区的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综合管廊,老城区结合项目改造合理安排建设。

  (三)明确管线入廊有关要求。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不得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批准新建管线。

  (四)推广运用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共同组成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共同出资建设、运营地下综合管廊。

  (五)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在财政投入支持的同时,争取国开行专项金融债和开发性贷款支持,综合利用信贷、发行企业债券、建立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六)实现投资回报。尽快制定我省入廊收费指导意见,入廊管线单位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缴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不足部分由城市政府财政补贴,确保项目运营有合理稳定回报。

  (七)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切实把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管廊产业化发展,形成对地下综合管廊全方位产业支撑。

  三、《实施意见》的任务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通过试点省建设,探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初步建立干线管廊、支线管廊和缆线管廊协调发展的格局,为国家全面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供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经研究测算,我省综合管廊建设任务目标如下:

  (一)到2020年的任务目标。根据各地规划任务目标,经实际调度,到2020年全省计划开工建设1000公里。预计每年可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05公里左右,2016—2020年5年可建设1025公里,今年全省计划开工建设100公里,总计1125公里。

  (二)综合管廊项目的投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造价高、投资规模大,成本分析是关键,为此,我们组织专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到2020年,我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预计投资1000亿元,可带动相关产业投资约1860亿元,累计形成投资2860亿元。

  (三)2016年的任务安排。我省今年计划开工100公里,涉及17个城市,通过重新调度汇总。全省今年开工建设总量约为150公里,预计投资150亿元,可带动相关产业投资约280亿元,累计形成投资430亿元。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实施意见》发布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国开行吉林分行将着手建立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库,组织各地按照国家要求详细编报2016-2020年项目计划,精准确定每年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时频繁调度各城市建设进展及相关情况,做到及时了解,及时督导。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物价局等综合管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针对综合管廊专项债券、PPP融资模式和入廊管理办法等方面出台指导意见,确保我省综合管廊建设快速推进、科学实施、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 城建处)